以下所述中药的用法,主要指常用汤剂的煎煮应当注意的事项以及各种药剂的服用方法。
煎煮汤药是最为常用的一种制剂形式,煎药用水和火候都有一定要求。用水必须洁净,一般可用清澈的泉水、河水及自来水,井水则须选择水质较好的。煎药时先用适量水在容器内浸药令匀,用水量应以淹没药物或稍高为度。至于火候的控制,则主要取决于不同药物的性质和质地,通常发散药及其他芳香性药物都应避免久煎,应当用“武火”迅速煮沸数分钟后改用“文火”略煮即可,以避免久煮而致香气挥散,药性损失。而补益滋腻药物则大多可以较久煎煮,使有效成分充分溶出,药力完全。其他如贝壳、甲壳、化石及多数矿物药入汤更宜久煮。在一个处方中如果各个药物的性质和质地有显著差别,就应当分别先后,次第煎煮,其中的芳香药等则须待矿物、贝壳及某些根类药物先煮沸约10分钟后再放入。有些粉末状药物及细小的植物种子,可用纱布包裹煎煮,使不致浮散,以便饮服。若处方中有不宜煎煮的药物,可另行溶化(如芒硝)然后同煎取的其他药液混合。
方剂中的液态药物(竹沥、姜汁等)亦不入煎,与其他药液混合即得。较贵重的药物(如人参、三七、川贝母)通常多制成散剂与煎得的其他药物药液同服。胶质药物如鹿角胶、龟板胶等则当另行烊化然后混合其他药汁服用。服药方法,汤剂都宜于温服;发散风寒药最好是热服;呕吐或药物中毒,宜小量频服;用从治法时,也有热药冷服或凉药热服的。丸、散等固体药剂,除特别规定以外,一般都用温开水吞服。眼药时间,也必须根据病情和药性而定。一般说来,滋补药宜在饭前服;驱虫药和泻下药大多在空腹时服;健胃药和对胃肠刺激性较大的药物宜于饭后服;其他药物一般也宜在饭后服;而安眠的药物则应在睡前服。无论食前或饭后服药,都应略有间隔,如饭前后1~2小时左右,以免影响疗效。
一剂中药,一天通常服三次。病缓可服二次;而病重病急的可隔四小时左右眼药一次,昼夜不停,使药力持续,利千顿挫病势。在应用发汗、泻下等药时,若药力较强,要
注意病者个体差异,一般以得汗、泻下为度,适可而止,不必尽剂,以免汗下太过,损伤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