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与饮水
服药片、胶囊剂、丸剂或粉剂、要用足量的水送服、以免药物附着于粘膜引起损伤,服药后不要立即平卧,以便药片顺利通过食管。卧床不起或食管功能不良的病人,宜服药水,或按实际情况酌情更换药物。服用磺胺类药物应多饮水,以免药物浓缩而有损肾脏。
按时服药
服药时间是按药物性质、病情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因此必须遵守医嘱要求,不得随意更改。如某药4小时服用一次,是因为该药在血液中维持的有效治疗浓度只有4个小时。时间长了,随血液中药物浓度减少而失去治疗效果。故必须4小时服一次,使血液中始终保持治疗需要的药物浓度。如改成8小时、10小时或更长时间服药,就会出现几小时的无效期,症状会再出现。若是抗茵药物,就会使细菌有喘息的机会,再度大量繁殖起来。按时服药还包括一些药物的特殊要求。对胃肠刺激性较强的药物及助消化药物,应在饭后服用而泻药、驱虫药等,则应空腹服用。饭前服,指饭前30分钟服用;饭后服,一般指饭后15—30分钟服用。
合理掌握剂量
不管以哪一种方式给药,药物进入血液后必须达到一定浓度,才有治疗作用。通常把这个浓度称为“有效血药”浓度。然而、药物的毒副作用也随着血药浓度的升高而逐渐加大。所以要掌握给药剂量,不可多服,也不可少服。用量不足,不仅治不好病,还会使机体产生抗药性。用量过大,则会增加药物毒副作用的危险,也不利于治病。
选择适宜的给药途径
给药途径是根据病情缓急、用药目的、以及药物本身的性质决定。原则上、如果口服能发挥疗效者,应最先采用口服法,凡是能被胃肠液破坏和有强烈刺激性的药物,则不宜口服。抢救危重病人或患者有胃肠功能不良、昏迷、呕吐时,应采用注射给药。注射给药时药效发挥快、药量准确。注射给药的缺点是可能发生药物过敏反应,用药过量时易产生中毒,中毒后抢救困难。另外,注射药物后会引起注射部位的疼痛。如果肌肉注射和静脉滴注均能获得同样疗效时,宜采用肌肉注射。静脉滴注的缺点是易致输液反应。另外,药液漏出血管时易引起静脉炎,甚者还可引起局部组织坏死等。
忌服过期药品
药品过期失效后毒性增加、轻者引起不良反应,重者危及病人的生命。如过期变质的四环素片中,有60%的成分已分解并产生有害的化合物,服后使肾功能遭受损害。又如维生素C片贮存一年后,药效将减少50%,而且分解为能产生糖尿病与肾结石的多种化学物质。据检测,贮存一年以上的维生素C都有不同程度的变质。因此,要注意药品的有效期,不服用过期失效的药品。
不长期服用解热镇痛药
解热止痛药常用于止痛。长期服用解热镇痛药易导致药物依赖,并损害肾功能,特别是复方止痛剂,其毒性远比用单剂所引起的毒性更为严重。国内目前尚保存有被淘汰的药物氨基比林和非那西汀的复方制剂,如去痛片和复方阿司匹林(即APC片)。国内已有因长期服用去痛片、APC片而引起肾脏受损的报道。故此类复方止痛剂应尽量少用或慎用,更不宜长期超量服用,肾功能不良者更应注意。
避免多种药物联用
同时服用两种或多种药物时,药物之间往往互相影响,致使原来的作用发生改变,甚至可引起不良反应。据报道,5种药物并用,其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10种药并用,不良反应发生率则为7%。联合的药物越多,产生不良反应的可能性越大。原则上,用一种药能取得疗效。就不用两种药,更要避免不必要的数种药物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