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泗县大庄镇卫生防疫保健所自行为该镇2500名中小学生接种甲肝疫苗后,数百名学生出现异常反应,轻者头晕、胸闷、四肢乏力,重者呼吸困难、四肢麻木,一人死亡。此事经卫生部深入调查后认为系群体型心因性反应,是否与疫苗质量有关仍在调查之中。但不可轻视的是,注射疫苗后出现大规模不良反应甚至导致接种者感染其他疾病的实例并非没有,国内外都有过类似情况,因此,医务人员和家长对接种疫苗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加以防范和认识,把风险降到最低。
加强沟通预防“心因性反应”
据参与调查的专家分析,此次接种虽有很多学生出现异常,但除个别人外,各种实验室检查都是正常的。也就是说,他们的症状都是一种主观的感受,是较典型的“群体性癔症”。分析其原因,主要是学生年龄较小,害怕打针以及等待打针时的焦虑、紧张情绪,容易使他们产生心理暗示,并形成不舒服的感觉。此时,一旦有同学在现场称“我难受”,其他学生就会纷纷响应,这就像传染病一样会迅速蔓延,并且迅速扩大。此后,舆论的关注、社会的重视、住院的免费等等,更加“强化”了他们的这种暗示心理,从而形成群体性异常。
群体性接种、注射引起的心因性反应在医学上是屡见不鲜的,它虽不会造成实质性损害,但带来的心理恐慌是很大的。防范主要是加强认识,注射之前,接种人员应及时跟学生及家长沟通,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介绍相关的卫生知识,做好心理健康宣教;如有异常发生,舆论不要炒作,以免推波助澜,加重学生心理压力。
群体性接种要得到批准
总体上来说,我国的疫苗接种是安全的。疫苗研发生产过程的科技含量很高,采购、接种程序也相当规范和严格。疫苗的安全系数有时达不到百分之百,可能是由于疫苗因保存或转运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或者是在接种环节中存在不慎发生了差错等等,另外,假疫苗危害也相当大。因此,疫苗的研发、生产、接种等一系列流程都应该由政府卫生部门控制和运营。我国实施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一个地区局部因为预防疾病的需要,要进行群体性疫苗接种,需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全省范围内接种则需省级人民政府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可擅自进行群体性接种,因为私自接种疫苗有很多的教训,同时这也可防范“群体性癔症”的发生。
出现异常反应及时就诊
接种疫苗的时间、接种者的身体条件、有何禁忌症等,都对疫苗的功效以及接种后可能产生的不适反应有影响,作为家长,在接种疫苗前一定要仔细了解孩子的身体情况是否适合接种,对将接种的疫苗是否有禁忌症,否则很可能不仅没有达到预防疾病的作用,反而会引发其他问题。
由疫苗引起的不良反应主要有过敏、中毒和污染引起的感染。如果孩子在接种后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淋巴结肿大、发热等症状,但很快就消退,这属于正常的不适反应。如果症状加重,且不见好转,应尽快去医院诊治。有些接种的儿童会对一些疫苗产生过敏反应,出现长疹子、过敏性紫癜、血管神经性水肿,甚至休克等症状,今后在接种含有引起过敏成分的疫苗时,一定要慎重,最好不要再接种相同疫苗。另外,切不可自行购买疫苗接种,以免产生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