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病拿药,医生在发票后面手写:1-4天半片,5-10天1片,11天后1-5片。患者按照该医嘱要求,前四天服药半片,后六天服药一片,但病情反倒加重。咨询医院才知道,原来理解错了,吃药出现了问题。按照院方的解释,“1-4天半片”的意思就是前四天每天服药半片,而不是像患者所理解的前四天一共服药半片。
到底谁说得对?日前,患者家属将鼓楼医院诉至法院,“我就想问一问,作为医院,难道道个歉就这么难吗!”
服药:病情反倒加重
今年60岁的张丽娟(化名)是六合人,因为精神恍惚,2007年底,在当地医院被诊断为抑郁症,之后一直靠药物控制病情。老人的儿子李某查阅了很多书籍资料后得知,要想有效治疗抑郁症,除了药物治疗之外,还得进行一定的心理疏导。因为六合当地的医疗条件有限,李某决定带母亲到大医院做心理疏导。
2008年4月25日,李某和姐姐带着母亲到鼓楼医院做心理咨询。在询问了张丽娟的病情之后,医生单独对老人进行了心理疏导,效果很明显,老人精神面貌有了一定改善。之后,医生又向其推荐了一种专门针对抑郁症治疗的进口药,并表示此药副作用小,相比张丽娟之前服用的药物,疗效会更为明显。
听了医生如此介绍,张丽娟及家属同意换药。拿完药后,医生又在医药发票的背面写下了“1-4天半片,5-10天1片,11天后1-5片”的字样,告知张丽娟要按照这一服用剂量准时服药。
回到家后,李某便按照医生写的服药剂量,前四天给母亲服了半片药。第五天后,又给母亲服用了一片药。但是,药吃下去了,效果却没有出来,张丽娟的病情不仅没有减轻,还出现加重症状,情绪变得烦躁不安。
咨询:竟是服药不当
5月4日,恰巧鼓楼医院工作人员进行电话回访,李某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了母亲的异常情况。工作人员初步怀疑可能是患者服药剂量出现差错造成,建议打科室电话咨询。于是,李某赶紧拨打了鼓楼医院业务咨询电话,将母亲症状及服药情况详细告知后,医务人员当即指出患者用药剂量错误。
“怎么可能?医生都写好的,我们严格按照医嘱服药的!”面对医务人员的解释,李某蒙了。原来,医生当时写下的“1-4天半片”的本意是指1-4天每天服用半片,而家属则理解为1-4天一共服用半片。
得知用药出现了错误,李某立即给母亲改正用药剂量。然而,此时的张丽娟病情已经恶化,服药后的她不仅情绪烦躁,甚至有严重的轻生念头。眼看情况不妙,李某赶紧将母亲送到了六合马鞍医院住院治疗。
诉讼:想让医院道歉
“医嘱书写不明白,造成不懂医学知识的老百姓的误解,对此,医院应该有个说法!”事后,李某认为鼓楼医院医生指导用药不当,多次来到鼓楼医院交涉,然而,医院门诊和医务处均不承认有任何过错。2009年11月6日,无奈的李某将医院告到了法院。
日前,此案在鼓楼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指着写在发票后面的“1-4天半片,5-10天1片,11天后1-5片”字样,控诉医生不够细心,造成了家属误解,才酿成了今天的后果。
但医院方面表示,医生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当天医生已经在病历中明确写明了‘10mgod×4天,20mgod×6天’的用药剂量,药盒上也有服用说明”,院方表示,“od”指的就是“每天”的意思,家属忽视病历上的说明,单以主观意识的判断而导致用药错误是造成今天这一局面的最终原因。
李某对于院方的说法不能接受,“病历上的东西,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怎么看得懂?而对于‘od’这样的术语,我们更搞不清楚!”李某表示,打官司的目的,并非为了单纯索要赔偿费用,最关键的是想讨个说法,“你错了,就道个歉。老百姓找你们医院道歉,怎么就那么难!”
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