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安全与每个人的健康休戚相关,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将日常监管和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归纳,提醒消费者在购买或使用时注意。
谨防非药品类披“药衣”
当前,市场上一些非药品通过仿冒知名品牌药品的外包装及名称,狡猾地披上“药衣”,混迹于很多药店。如:保健用品类的“新达克宁”、食品类的“甘草片”、消毒产品类的“冻疮一号”、保健食品类的“西瓜霜喉宝含片”等,很容易让消费者当成治疗性药品购买。
济南市药监局的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要注意辨别包装上有无药品批准文号,只有标示国药准字的才是药品,如:国药准字H20086388字母H代表化学药品,(S代表生物药品、Z代表中成药、J代表进口药品分包装),2008指年份,6388是序号。
莫让药品广告“迷眼”
“有病乱投医,跟着广告走”是许多易受疾病困扰的消费者、特别是老年人群的典型做法,其结果往往被众多“李鬼”蒙骗。据2009年11月山东省六部门的联合检查统计,药品广告的违法率为51.4%,违法形式有:未经审批在媒体发布;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做广告;利用专家、学者、医师、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进行广告宣传;不科学地作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济南市药监局的专家提醒,不要轻信广告,也不要轻易从网上购买或邮购药品。通过药品广告选购药品应慎重:一是看清这个药品广告是否具有广告批准文号;二是看清这种药品是否有生产批准文号(国药准字);三是功能主治和适应症要以药品的说明书为准,超出说明书的广告宣传,为虚假宣传。
抗菌类药物勿乱服
许多人误将抗菌类药当成普通的消炎药物,甚至作为家庭常备药,只要有点儿头痛发热就会吃上几片,将其视为包治百病的药物。
2009年卫生部组织的“医疗质量万里行”督导检查中发现,在使用抗菌药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仍然突出,主要表现为使用比例高、选用的品种不合理、无指征无原则地使用高档抗生素或联合用药、使用疗程过长、使用时间不正确等。
济南市药监局专家在此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和服用抗生素及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抗真菌等抗菌类药品时,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要随意购买和服用,以免造成伤害。抗菌类药物不良反应严重,容易产生耐药性,如果滥用危害很大。
保持家庭药箱“药常新”
不少人家里都有小药箱,装一些常用药以应不时之需。但据调查,超过20%的家庭从不清理家庭药箱或从来不注意过期药品问题。专家提醒,过期失效药品一般易发生有效成分含量的减少或化学成分的改变,误服后易产生毒副作用,因此要对小药箱定期清理。但是也应注意,不要把过期失效药品随意扔到垃圾箱内,避免污染环境或被不法分子转手倒卖,继续危害百姓。建议就近送到药监部门指定药店的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箱中,由药监部门定期集中环保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