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不良反应,即是“合格药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有害反应。如何判断药物不良反应?
一、发生可疑不良反应,首先看药品说明书是否注明,如果已经明确注明,则可能性较大。
二、根据用药时间顺序来判断。
1、在数秒至数分钟内发生:如有的做皮内试验后,针头尚未拔出,过敏反应即已发生,病人很快出现灼热、喉头发紧、胸闷心慌、脸色苍白、脉搏细弱、血压下降,甚至神志昏迷,需立即抢救。
2、在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发生:如固定性红斑常发生在同一部位,呈紫红色圆形或椭圆形,常有水疱,伴有发热等症状。
3、在半小时至两小时内发生:如恶心、呕吐、腹痛等症状。
4、用药后1~2周发生:如多形红斑常在用药后2~7日出现;剥脱性皮炎、大疱性表皮松懈型药疹大都在10日后发生;洋地黄反应与利尿剂引起的水肿也多在1~2周后出现。
5、停药后较长时间发生:如链霉素导致的耳聋,常在停药后6个月出现。抗癌药白消安引起的肺部病变常在用药后1年以上才出现。氯霉素、保泰松所致再生障碍性贫血也有类似的情况。
三、根据具体症状来判断。一般而言,药物的不良反应不同于原有疾病的症状,如阿司匹林、消炎痛等引起的哮喘,庆大霉素、链霉素等导致的耳聋,以及青霉素、碘制剂等酿成的过敏性休克。但也有相同者,如可乐定、甲基多巴等降血压药,若长期应用后突然停用,会造成血压骤升、心率加速,甚至出现颅内出血,需立即抢救;又如贸然停用心得安,对心绞痛病人会引起较用药前更为严重的症状,常在夜间突然发生,且造成冠状动脉功能不全,甚至发生严重的心肌梗死,有死亡危险。
四、是否有再激发现象。即是否会再次用药发生同样的反应。
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应该及时通过医生、药师或直接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部门报告,并且进行用药咨询,以避免再次发生。发生严重的药物不良反应,应该及时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