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感疼痛的患者,决不要轻易用药,以免掩盖病情,耽误治疗。
(2)无论何种疾病引起的疼痛,均须先找出病因,进行对症治疗。为减轻疼痛所带来的不适,在不影响对症治疗的同时,可选用抗炎镇痛药,尤其是非处方药。
(3)对于止痛,用非处方药不宜超过5天,如症状仍不缓解,建议患者去医院就医。
(4)阿司匹林、布洛芬对于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应禁用。
(5)老年人、肾功能不全、高血压、心功能不全、消化道溃疡以及出血性疾病患者慎用解热镇痛类药品。
(6)服用解热镇痛药品期间禁止饮酒,特别是服用对乙酰氨基酚时。
(7)不要同时服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解热镇痛药。
(8)应用外用制剂的解热镇痛药时应注意:按说明书规定剂量使用,避免长期大面积使用;在破损皮肤或感染性创口上禁用;肝肾功能不良患者以及妊娠、哺乳期妇女使用前请咨询医师或药
师。
合理配伍用好五种常用镇痛药
镇痛药种类很多,但临床常用的主要有五种:吗啡、镇痛新、杜冷丁、芬太尼、颅痛定。对一般性疼痛单用一种镇痛药即可止痛,但对剧烈疼痛的病人,就需要与相关药物配伍应用,以增强镇痛作用。
(一)吗啡:本品具有镇痛、镇静作用,且镇痛范围广,对各种疼痛均有效,特别是对持续性慢性钝痛的止痛效力大于间断性锐痛;对严重的肾绞痛、胆绞痛也可缓解。但因吗啡能提高胃肠道和泌尿道平滑肌及括约肌张力,故用于内脏绞痛(胆、肾绞痛)时必须与解痉药阿托品等合用,这不仅可避免单用吗啡所致的胆肾痉挛的副作用,而且阿托品还可拮抗吗啡的呼吸抑制作用。单用吗啡达不到满意的止痛效果时,可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如苯乙肼、异唑肼)合用,增强吗啡的止痛效果,合用时应注意减量。
(二)镇痛新:本品适用于各种慢性疼痛和剧烈疼痛,如烧伤、创伤、术后疼痛等。但本品的镇痛效力仅为吗啡的1/3,故临床应用本品止痛时常与安定(镇静药)合用,可提高止痛效果。
(三)杜冷丁:本品用于各种剧烈疼痛、如外伤性疼痛、手术后痛、烧伤痛、内脏绞痛、晚期癌痛等。本品止痛作用虽比吗啡弱,但由于成瘾性比吗啡轻,故在临床镇痛方面几乎已经取代吗
啡。而且,与氯丙嗪合并应用,可助杜冷丁“一臂之力”,提高镇痛镇静效果。
(四)芬太尼:本品适用于各种剧烈疼痛,如术前、术中、术后或其它情况的止痛;亦可用于五官科、眼科、神经外科、妇科、泌尿科等疾病引发的疼痛。本品镇痛作用强,显效快,但维持时间短。有报道称,本品的镇痛作用较吗啡强100倍(0.1毫克芬太尼的镇痛效果约与10毫克吗啡或75毫克杜冷丁相当),一次肌注0.1毫克,15分钟生效,维持1—2小时。由于本品镇痛作用强,一般单独使用即达到止痛效果。若遇到一些疼痛剧烈的患者单用本品未达到完全止痛,可与氟哌啶(强力安定剂)合用,能增强止痛效果,使患者处于深度止痛状态。
(五)颅痛定:本品具有镇痛、镇静及催眠作用,镇痛作用较杜冷丁弱,但本品对慢性持续性痛及内脏钝痛的效果较好;对急性钝痛(如术后痛、创伤性痛)、癌症晚期的止痛效果较差。本品适用于胃肠道和肝胆系统疾病引起的钝痛、一般性头痛以及脑震荡后头痛等。为提高本品的镇痛作用可与鲁米那或利眠宁(镇静剂)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