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怀孕会被炒鱿鱼吗?

时间:2021-10-07  来源:未知  作者:药品网ypw.cc 我要纠错


试用期怀孕会被炒鱿鱼吗?

?核心提示:试用期怀孕怎么办?用人单位能否在试用期内辞退怀孕员工是一个关键因素,即试用期内的工作是否符合转正条件。律师在线咨询按照工作性质划分,律师可分为专职律师与兼职律师,按照业务范围划分,律师可分为民事律师、刑事律师和行政律师,按照服务对象和工作身份,分为社会律师、公司律师和公职律师。律师业务主要分为诉讼业务与非诉讼业务。垫钱打官司首当其冲的是官司缠身且有理无钱打官司的一类人,意即这个社会的“弱势群体”。先打官司后收费基于不同客户的不同财产状况与对案件的预期,律师收费也有了不同的方式。传统的收费方式即普通代理,在订立委托合同时支付律师费。后来由于有些客户的资金周转的问题,开始对收费的时间进行放宽,可以免息分期支付律师费,第一期一般在订立合同的时候支付,第二期开始则自主约定不同的节点,有的立案后3日内,有的在法院受理案件后5日内,有的在开庭前。一般都是在开庭前结清律师费。用人单位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应当出示相关证据。具体内容110会介绍。

  众所周知,国家发展对于孕期女性劳动者的劳动人民权益给予了特殊环境保护,但这并不能够代表企业用人单位就一定问题不能辞退怀孕的女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具备就业资格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试用期内与怀孕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从《合同法》角度方面来讲,劳动者可以提供的劳动力市场是否需要符合企业用人部门单位的用工管理标准,是用人单位进行购买其劳动力并与其订立劳动服务合同的基础。同样,劳动法也考虑到学生双方的充分选择权,规定了试用期这一经济制度。在试用期内,只要用人单位为了能够得到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即可与其解除劳动保险合同,即使劳动者是三期内受保护的特殊教育职工。

  第二,用人企业单位与试用期怀孕女职工解除中国劳动服务合同的合法合理理由。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被证明不具备就业资格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这是完全合法的;用人单位以怀孕为由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因怀孕不符合用工条件,但没有相关证据支持的,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上一篇:大树枝条修剪砍伐资讯:富贵竹怎么修剪?
  • 下一篇:中小型冷链运输车的特点及维护
  • 无相关信息
    药品知识

    药品图文信息
    消除肝炎 积极行动: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开展7.28世界肝炎日开展肝病公益会诊
    消除肝炎 积极行动:河南省医药院附属医院开
    重庆景城胃肠医院坑不坑?医疗水平、服务质量、收费标准一网打尽
    重庆景城胃肠医院坑不坑?医疗水平、服务质
    保护足部健康,为宝宝准备一双护足学步鞋
    保护足部健康,为宝宝准备一双护足学步鞋
    小雪时节应该如何养护肠胃健康?家中常备整肠丸,谨防肚痛腹泻
    小雪时节应该如何养护肠胃健康?家中常备整
    周文程荣获"2023年中泰中医文化交流使者"应邀出席“一带一路”沿线交流会
    周文程荣获"2023年中泰中医文化交流使者"应
    品牌就是力量|一正消炎镇痛膏强势登陆央视核心频道
    品牌就是力量|一正消炎镇痛膏强势登陆央视核
    洋参雪哈口服液作用都有哪些:肺肾双补,传世金方,补虚症,不上火!
    洋参雪哈口服液作用都有哪些:肺肾双补,传
    全球首支长效生长激素金赛增,价格不到国外产品的1/5
    全球首支长效生长激素金赛增,价格不到国外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内科偏方
    生活小秘方(267)   消化系秘方(185)   循环系秘方(137)   呼吸系秘方(159)   泌尿系秘方(73)   神经系秘方(29)   传染系秘方(36)   分泌系秘方(36)   
      保健滋养
    补气篇(103)   抗老篇(58)   补血篇(77)   解毒篇(93)   健体篇(180)   安神篇(43)   
      美容保健
    润肤篇(80)   健鼻篇(28)   增白篇(46)   除臭篇(47)   明目篇(40)   生发篇(33)   抗皱篇(58)   洁齿篇(23)   
      皮肤偏方
    斑秃方(62)   痤疮方(39)   雀斑方(54)   荨麻疹方(53)   湿疹方(45)   脱发方(38)   白发方(70)   黄褐斑方(45)   
      肿瘤疾病
    肺癌方(36)   胃癌方(39)   肝癌方(41)   食管癌方(41)   白血病方(20)   鼻咽癌方(38)   阴茎癌方(38)   
      男科偏方
    阳痿偏方(62)   早泄篇(23)   遗精(51)   男子不育(0)   性欲低下(31)   前列腺病(8)   阴囊病(7)   
      外科偏方
    除痔方(42)   烧烫方(20)   跌打方(24)   骨症方(26)   炎症方(56)   
      儿科偏方
    消化疾病秘方(98)   呼吸疾病秘方(73)   皮肤疾病秘方(13)   泌尿疾病秘方(10)   传染疾病秘方(9)   神经疾病秘方(78)   寄生虫病秘方(44)   口腔疾病秘方(40)   
      妇科偏方
    月经病(89)   妊娠病(41)   宫颈癌(62)   产后病(42)   带下病(16)   不孕症(57)   妇科杂病(41)   乳腺癌(51)   
      五官偏方
    耳病方(22)   喉病方(22)   眼病方(35)   口腔病方(34)   鼻病方(8)   

  • 关于我们 | 打赏支持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友情链接 |

    本站信息仅供参考,以医生诊断及医疗为准。 ┊ 如有转载或引用文章涉及版权问题_请速与我们联系

    Copyright © 2022 ypw.cc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药品网 版权所有

    鄂ICP备06013414号-7 公安备:4201050200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