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24日,本报连续刊发《双胞胎意外流产 家属疑用药有误》、《流产孕妇及家人打算起诉》两篇报道后,“孕妇禁用”成为许多读者讨论的话题。昨日,记者就“孕妇禁用”的药品以及医疗机构如何使用“孕妇禁用”药物进行了进一步采访。
在水西关南街万民
药房内,记者随机选择了20多种常用药物,发现这些药品中标有 “孕妇禁用”、“孕妇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遵医嘱”或“尚不明确”等警示的占80%以上。例如,用于妇科消炎的“妇炎康软胶囊”,标有“孕妇忌用 ”;清热解毒的常用药“双黄连片”,禁忌症一栏写着“尚不明确”;夏季常用的感冒药“藿香正气水”,明确标注着“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孕妇禁用”药品在药店随处可见,孕妇的安全用药究竟如何保证,医疗机构又是如何给孕妇开药的?带着一系列疑问,记者采访了省儿童医院妇产科石秀文主任。石主任说,医院对于给孕妇开药相当慎重,一般而言,如果孕妇病症轻微,医生也不建议给孕妇用药,如果是重症,比如高烧发炎,还是要用药的,尽管现在很多药品对孕妇来说是慎用甚至是禁用,但是如果重症孕妇不进行针对性治疗的话,可能对胎儿的影响会更严重。这种情况下,医生也会根据孕妇病情酌情用药,一般情况下不会给胎儿带来副作用。
石主任说,根据药物对胎儿所具不同程度致畸情况,药品一般被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A、B级药物是孕妇可以用的,对胎儿基本无危害,C级药物会对胎儿有不良影响,D级对胎儿有很大风险,因此C、D级是不会给孕妇使用的药物。比方说,头孢菌系类及青霉素类等消炎、抗菌药都属于B级,少量使用并不会造成不良影响。但石主任也指出,医生也不能保证A、B级药品就绝对安全,因为孕妇存在个体差异。最后,石主任提醒市民,无论药品说明书是否提醒孕妇禁忌,用药前都需要咨询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