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所有的疾病来讲,早期发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都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在精神疾病中,早期药物治疗与否对于防止疾病的复发、改善疾病的预后以及 转归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比如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如果不及时治疗,幻觉、妄想等症状会逐渐加重,约3年后,情感淡漠、意志行为缺乏等症状也会日益显现。而早期 药物的干预有利于控制幻觉、妄想等症状,延缓病程的进展,可以让患者尽可能恢复社会功能。对于抑郁症患者来说,早用药可以及时控制抑郁症状,降低自杀风 险,减小复发几率。
老人儿童用药要特别谨慎
儿童处于不断生长和发育的阶段,身体各个器官和生理功能尚未发育成熟,在药物的应用方面与成人有着很大的区别,即使是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对药物的反应也不尽相同。治疗小儿精神疾病,一定要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使用期间医生和家长都要密切关注。
老年患者常伴有多脏器疾病,对药物的吸收、代谢、排泄等能力相较于成人均有所降低,对于精神科用药较为敏感,且耐受性差,有可能发生严重的不良反应。
目前新型的抗精神病药物和抗抑郁药物还没有一种对于儿童患者和老年患者来说是绝对安全的。但是与传统药物相比,新型抗精神病药物和抗抑郁药物的不良反应 会小一些。因此,儿童和老年患者要尽量使用新型药物,初始剂量应从最小滴定剂量开始,治疗剂量为一般成人剂量的1/3~1/2。
精神障碍用药要分三阶段
服用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不一定是终身的,需要根据病情因人而异,由精神科 医生给予个体化的治疗方案。以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药物治疗为例。其急性期临床症状明显,以阳性症状、激越冲动、认知功能受损为主要表现。治疗上宜采取积极的 强化性药物治疗,以控制症状为目标,疗程至少4~6周。当症状得到有效控制后,就进入巩固期治疗,仍以原有效药物、原有效剂量继续治疗,疗程至少3~6个月。进入维持期治疗后,要由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确定是否减少剂量,以预防复发。若疗效稳定,无特殊不良反应,尽可能不换用其他药物。疗程应视 患者个体情况而定,一般不少于2~5年。患者不要轻易停药。若病情已经稳定两年以上,想要减药,需要在精神科医生的指导下缓慢减量,依据病情的变化,决定 是否可以继续减量甚至完全停药。
对于抑郁症患者来说,由于疾病本身极容易反复发作的特点,其治疗也与精神分裂症患者的治疗不同。首次诊 断抑郁症的患者,急性期治疗需要4~8周,目标是有效控制症状;当症状完全缓解后,进入巩固期需要以原药物、原剂量继续维持治疗4~6个月,以防止复发; 最后进入维持期治疗,需要再继续维持药物治疗6~8个月。对于复发两次以上(特别是近5年有两次发作者)的患者,尤其是青少年发病、伴精神病性症状、病情 严重、自杀风险大、有家族史的抑郁症患者至少需要再维持治疗2~3年;对于多次复发者,则需要长期抗抑郁药物维持治疗。